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校内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保护校园环境,避免施工对校内各类设施、设备、绿化及场地造成损坏,确保校内施工安全、文明、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校内施工,是指经学校审批同意,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的土木建筑工程、实验室建设装修、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
第二章 细 则
第三条 校内施工实行开工备案制度。开工前,项目负责部门需在后勤保障处办理备案手续,填写《校内施工备案表》(附件1),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施工内容和施工范围明细;
(二)安全文明保障措施和环境卫生保障措施方案。
第四条 项目负责部门在施工单位正式入场前,须与其签订《校园施工安全协议》(附件2),施工单位凭双方已签署生效的上述协议,在保卫处办理相关出入手续。
第五条 施工现场管理。项目负责部门承担施工现场管理责任,督促施工单位按以下条款执行:
(一)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园秩序,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施工单位应在审批核定范围内施工,不得擅自扩大施工区域,不得占用校园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确需开挖作业的,应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及安全防护措施。
(三)严格控制施工噪音。教学区上课期间禁止使用高噪音设备;家属区每日12:00—14:00、18:00后禁止施工。高考期间,校园及家属区周边施工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噪音管控规定。因紧急抢修确需施工的,施工单位须同步上报项目负责单位和后勤保障处,并及时告知受影响师生及住户。
(四)建筑垃圾应装袋集中堆放至指定区域并及时清运,严禁倾倒至非指定区域或校园公共垃圾台。
(五)建筑材料应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沙土、石灰、水泥等易扬尘材料必须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六)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时,应采取遮蔽、密闭等措施,防止抛洒滴漏。
(七)严禁从建筑物高处抛掷建筑垃圾及其他物品。
(八)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校园内各类设施设备,包括楼道、楼梯、门窗、窗纱、暖气片、风扇、墙面、标识标牌、消防箱、洗手池、便池、工具池、垃圾桶、电箱、灯具等。造成损坏的,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张贴安全指示牌、警示标识,并安排专人值守。施工单位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十)施工涉及树木移植或砍伐,须提前联系后勤保障处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移栽树木选址由后勤保障处统一确定,并指导施工单位完成种植、补植。质保期满后,凭后勤保障处出具的苗木成活证明方可办理尾款结算。苗木死亡的,施工单位须无偿补植同品种、同规格苗木。
第六条 施工水电管理。根据合同或协议,若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期间水电费,项目负责部门督促施工单位按以下条款执行:
(一)施工单位填写《校内施工备案表》,明确施工用水、用电需求,并注明所使用电器设备功率及技术指标等信息。
(二)施工接水、接电由后勤保障处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实施。施工用水、用电按计量收费,收费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严禁施工单位私自接水、接电。一经发现,后勤保障处有权责令停工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四)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凭后勤保障处出具的水电结算单据,办理缴费手续,水电费结清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相关手续。
第七条 监督检查
(一)施工过程中,若施工单位存在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后勤保障处应下发《校园施工整改通知书》(附件3),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重复违规的,经项目负责部门与后勤保障处共同研究,可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理,并下达《校园施工违规行为处罚单》(附件4)。
(二)整改完工后,由项目负责部门牵头,组织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及施工单位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合格的,各部门共同签署会签意见;检查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出具会签意见单。
(三)施工单位应支付的赔偿费、处罚费等相关费用,经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
第三章 附 则
第八条 施工单位须同时遵守学校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第九条 本办法由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施工备案表
2.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施工安全协议
3.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施工整改通知书
4.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施工违规行为处罚单(附件均在资料下载板块)
2026年4月14日